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

以物認人法



傳笑早上四點就起來弄麻薯了,還做了一盒要給傳安老公帶回去和小孩一起吃---因為傳安要跟我們上山四天,完全是老公的護持。


 


沒想到,小孩身體不適,她臨時去不成。 因此,當然麻薯也沒吃成。


 


因此,全部帶上山。


 


那天中午,我去打飯。 路上遇到傳檀,她很開心的揮手:『傳笑師兄上來了吧!』


 


咦~妳有千里眼嗎?


 


『妳怎麼知道?』


 


『因為我在指揮中心看到她的麻薯!』 不會吧! 這位小妹妹,妳連這樣都能辨識出來,也未免太恐怖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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