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

同樂會

有一天,Blake 提議說: 老師!我們學期末可不可以辦同樂會?


 


Rachel : 也可以啊!


 


Blake 可能覺得怎麼這麼好商量,於是說: 真得可以嗎?那就說定了喔!


 


Rachel 淡淡的提醒一下 : 可以是可以。 但是,誰要幫我們準備吃的喝的?


 


Blake 聽到這有點懵了,而且有點不好意思:嗯…


 


Sandy 還不曉得我在修理他的同學,很熱心的答腔,舉手說 : 我可以準備喝的,我媽媽可以幫我準備。


 


Rachel : 可是,老師不準備讓你們麻煩媽媽或爸爸耶!


        除非你們可以想出怎麼自己辦同樂會,不然就不用辦。       還想要辦嗎?


 


Carl : 我們自己想自己辦不就好了。


 


(嗯!有志氣… 最好是說得出做的到。)


 


攜手的小朋友有分兩種,一種是接受後會表達感謝之意的,另一種是理所當然的要,孩子的習慣可能是長久以來的累積,不過,我不希望讓他們有那種觀念和行為,這樣對他們本身不好。


 


  這學期,我趕走一個小朋友,造成隨堂老師的困擾,因為他得把她帶開到其它教室寫作業。隨堂老師特別說過,學校有給經費鼓勵攜手的孩子,所以如果表現好,學期末可以得到那些獎品。可能還不少,我猜可能是人人有獎吧!


 


  自從孩子得知有那個獎,Cindy 就開始擺爛,可能她覺得大家都會有吧! 第一堂課這樣表現後,我就叫她不用上了。第二堂課,隨堂老師請求後,我再給她一次機會,她還是搞不清楚,完全不動作,不思不動,就呆在那裡放空等禮物。不用說,沒有三分鐘,就被我重新趕出去。


 


   我問孩子們,知道她為什麼被我趕走嗎?孩子說,她那種態度是平常的態度,她在學校都是這樣,只有吃東西會有意願,所有的學習都是這樣擺爛度過的。


我跟孩子說:別人可能可以忍受,可是在我的課堂裡,不要想不勞而獲。你們以為我容許這種事發生嗎?


 


 


他們很大聲的答:不會!


 


沒錯! 最好現在就搞清楚,沒有人有義務提供給任何人任何東西與協助,除非妳值得。弱勢要訓練出更加積極的態度,而不是理所當然的拿取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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