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

保險的意義在出險時體現

山友福音 登山險即將推出
2014/03/25 19:24 中央社







(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4年3月25日電)金管會今天核准富邦產險與新安東京海上產險送審的登山綜合保險,金管會表示,期望業者可以儘速推動登山險。
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,由於登山險屬於新種業務,初期僅以台灣境內的登山區以及共保的形式,降低產險公司的風險。

金管會表示,目前富邦產險送審的登山險,個人死亡最高理賠上限為新台幣500萬元、新安東京產物保險則是最高理賠上限為1000萬元。

金管會說,登山險承保範包含登山活動的意外事故之外,還有契約的特定事故,也就是如中暑、高山症等都在承保範圍之內;另外還提供緊急救護費用,被保險人如果因為登山事故的醫療運送費、遺體運送費等也在保障範圍之內。

為避免道德風險,金管會說,必須要5人以上的登山團體才可以投保,但可以以個人投保(也就是說5人裡面可以僅1、2人投保),以死亡保險1000萬元計,1天的保費約397元。

至於其他的產險公司若要推出登山險,可以採取申請備查的方式,推出登山險。金管會說,民眾約1到6個月內就可以看到業者所推出的登山險,由於愈來愈多民眾對登山有興趣,期望相關業者可以儘快推出。

 

 


 


 

為什麼會貼這篇新聞稿呢?


 


主要是因為這個險種,已經觀察很久了,也很納悶怎麼一直沒有研發,保險險種有時是社會演化的一種觀察,因為社會普遍需要,有需求就應該有供給!


 


想到上一週,J的來電與疑問:『這樣的保費不會顯的貴嗎?』她問的是展覽期間的產險。


 


其實,如果是一般人你問我有沒有認識的,可以報價,其他人就是馬上報價給妳。尤其又可以知道別人的報價價格,當然可以毫不客氣押著對方打。這是一般的商業模式。


 


然而,我的答案是:妳還是跟你詢價的對方買一買就好。


 


第一:對方的價格是合理的。


第二:就地服務比較方便,既然是保險,就要考慮出險的機會,如果萬一出險,距離和服務就很重要了。


第三:對方算大公司,大公司在理賠的專業上也不會太差。


 


綜觀以上的評估,所以我會建議跟對方買一買就好。不需要比價。比價少個幾百元,對公司也不痛不癢。該比的是條款內容和服務。但是這兩個重點,一般人評估不出來,沒有專業就沒辦法比這兩個重點。


 


再來,我不想收割別人的付出。對方既然報價了,就是對方付出了時間,雖然感覺很隱微,這個對我來說卻很重要。除非對方犯了很嚴重的過失,否則,正常的業務範圍,我希望付出和收穫盡量成比例。


 


其實保險真正起作用時,是出險時。給錢的一方在要保時,總是覺得給多了。我猜拿錢的一方在要賠錢時,應該也是一樣的想法。因為這是互相的。


 


像我們這種極度客觀的客戶很少。去年幫親戚理賠,對方業務員也是跟笑媽說:妳看我們公司對你們多好…….(言下之意是需要多照顧業績)


 


回家時,笑媽跟我轉述,看到我皺眉,她就知道我的觀感了。我回問她:妳怎麼反應?


 


笑媽說:我本來想回嘴,但是,後來想想來者是客,還是忍一下好了。


 


那妳想回什麼,說來聽聽。


 


『哪有多好? 如果沒生病,你們公司會給錢嗎?會養活我們嗎?』


 


哈哈~說的好。我說可以再說的狠一點:『如果沒有要保,你們公司會賠嗎?』


 


所以說,業務員也不要腦殘到拿這個去當恩惠,如果不小心遇上我這種人,才不管你是不是來者是客,現場就會很尷尬。


 


要客觀一點,先有要保才有理賠,這是商業的對等條件。所以理賠就理賠,不要當作個人對客戶的恩惠,這樣不僅換不來業績,還會換來別人對妳專業的質疑。也許就業務員來說,妳可能覺得幫客戶理賠算是服務,但是這個服務的代價是提前支付了的,不能拿人家已經支付的東西又來講人情。這挺讓人不恥的。等於要人為一個東西付兩次錢嗎?


 


話說起來,現在的業務也沒什麼專業,不亦步亦趨的跟著流程和審核金額,中間有漏失也搞不清楚,只剩追業績積極還算可以罷了。壽險部分還好一些些,遇上產險理賠,真的是只能吐血。


 


笑媽被汽車追撞事故,歷經四個月,經過不斷的逼迫,終於在上週簽訂和解書。那個說起來真的耗時費力! 撞倒笑媽的車主,雖是個大嬸,但是也是個滿口謊言的大嬸,講謊話也不打草稿,如何在她的漫天大謊中引導她做出我想要的決定,不僅費力也嫌耳朵髒。 針對大嬸的保險公司那邊又是另一番戰鬥。 這就是為何我不願搭理不是我客戶的原因,交涉談判是最耗腦力的工作。但是,客戶端就是完全感覺不到辛苦。 光看笑媽就知道,只會問:還沒賠嗎?


 


如果賠下來,也只會笑笑的把錢收下。


 


不是只有她這樣,已經經歷過很多人都是這樣。 完全不曉得中間的曲折與動用的腦力及心力。


 


在這個世界行走,還是要靠自己有點專業和談判能力,否則,還真不容易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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