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有新小朋友加入
第一件就是問她的英文名字
通常 我一定會沿用既有的 除非有重複
今天 有兩個小朋友跟我說要換名字
這也還可以忍受 沒關係~就換吧!
然而 不會寫要換的字
還要我寫在白板 --- 就太過份了喔!
Rachel : 妳不是因為喜歡才換的嗎? 那應該要自己記得啊!
Children : 是因為我們XX美語 的老師說『名字越長越好』
所以,
Angel 變成 Angelina (孩子不會寫多出來的尾巴部分)
Steve 變成 Christopher
(妳猜我縱使寫在黑板,他會寫成怎樣?)
學一個新的語言不是要先激發興趣 常常使用
將來能不斷自學為目標嗎?
搞個”落落長”的名字有何積極的教育意義,實在令人費解!
光要糾正孩子的字體就要相當費勁了
實在沒有多餘的精力再去呼喚那長不愣冬的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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