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剛開完冷氣,還沒坐定。孩子衝進書房又回頭說『等一下,有個東西給妳,我去房間拿。』
當她拿出這個盒子,我心理OS 『不會吧!這是什麼東西。』
猜得出來嗎?
她很開心說:『這是大姊給我的,廠商送她的,還有娃娃喔~ 大姊說娃娃給老師送小朋友,這個給我。 但是,這個醜爆了,這個給妳送小朋友。娃娃等我玩兩天再給妳送小朋友。』
『娃娃長怎樣?』
『我進去拿給妳看。』
結果她拿出上海世博的玩偶,嗯~ 孩子們將有最夯的獎品囉!
『妳開一下,我看裡面是什麼會讓妳嫌棄成這樣!』
打開後,一瞬間我還誤以為那是相機袋,還好我及時閉嘴。
但是,孩子以了然於心的口吻看著我說: 『妳是不是以為是相機袋?是不是想送這種沒用的東西還造成大家需要廢物利用的困擾?』
天啊! 我教出什麼小孩?
居然說的八九不離十。
可是,我是有教養的,我們不能嫌棄別人的禮物,
至少…不能口頭嫌棄。
然後,孩子打開以答案揭曉的興奮語氣說:『 噹琅~ 是錢包。 我本來想說要送妳,可是再一想,妳一定沒興趣,所以就給小朋友啦!』
果然,知我者~
但是正翻著時,我看到標籤『 NT$ 1180』
這是瞎瞇?
真的不是我要故意提起,孩子你要當心這點,不管他送禮的動機是什麼? 只要價格標籤沒有撕下來,這個行為就是白搭。這個禮不僅沒有禮數,還會造成反效果。這個不是課堂上都有教嗎?怎麼會犯這種錯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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